關于電動車三、四輪車合規使用這一問題,可能還有不少車主存在疑惑。明明自己也上了牌照,上道路行駛卻還是被交警攔下,這到底是怎么回事?還有些車主表示,總是查道路出行,卻不管管源頭,為何不合規三四輪車允許銷售呢?
針對這一系列問題,市場已經傳出新信號,關于銷售、購買、上路的要求都已明確了。目前多地都開始加強三輪、四輪電動車管理,對于不合規車型提出禁止銷售、購買的要求。此前江蘇句容就已發布相關通知,而近段時間云南彌勒也發布了通告,以此來看全國多地三、四輪車如何合規使用也就有了答案。
關于銷售、購買方面:
按照要求云南彌勒已經明確規定,從2024年6月1日起,禁止在轄區內銷售、購買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、三輪摩托車、四輪電動車等。而已經進入流通領域尚未銷售的存量不合格車輛,要求商家全部退回處理。如果因商家銷售不合格產品,導致車輛無法注冊登記掛牌的,將由商家賠償消費者損失,并依法承擔責任。
與此同時還提出,任何經銷商、修理店不得存在非法改裝、拼裝車輛等違法行為。當然這對消費者來說同樣也是如此,駕駛拼裝、改裝三四輪車上路,交警查到將采取罰款、扣留車輛的處罰,車主千萬要注意,不要圖一時方便就非法改裝、加裝。
關于用車、出行方面:
在用車這方面,對于還未辦理注冊登記且未達到報廢標準的電動三、四輪車,可以在2024年6月30日前進行登記報備和噴涂編號管理,逾期不予登記。2024年7月1日后,未登記注冊的三四輪車禁止上路,違者直接按照無牌無證車輛處理。
也就是說對于社會面在用的非標三、四輪車,當地也采取了備案編號管理,這和全國多地針對三四輪車的管理模式相同。非標三四輪車由于未經過工信部許可生產,相關資質不全,是不具備上牌上路條件的。但是這些車輛也未達到報廢標準,直接淘汰的話則會造成資源浪費,為此多地才采取了登記備案方式,讓非標三、四輪車通過懸掛臨時通行牌的形式,獲得路權,車主可以合規駕駛上路。
在這里還有一點需要提醒廣大車主,目前市場對于三、四輪車釋放出的信號已經十分明顯了,禁止銷售、購買不合格車輛,已經在用的非標三四輪車可以在登記備案后駕駛上路,合規車輛則需要上牌、持證、買保險后,才符合上路要求。車主在上路前記得對照一下,以免因為違反規定被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