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多年前雖無現代科技支撐,但古人已基于人臉及體貌特征開發出一套人工身份核驗體系,核心是“文字記錄備案+肉眼比對核驗”,廣泛應用于人口管理、通關查驗、罪犯緝捕等場景,成為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。
起源與早期實踐(秦朝)
商鞅變法時期,秦國出現了最早的“人臉認證”雛形——照身帖,這是刻有人頭像的身份憑證,配合文字記錄實現身份核驗。出土的秦簡牘中更有精準的人口特征描述,如“故邯鄲韓審里,大男子吳騷,為人黃皙色,隋面,長七尺三寸”,詳細記錄了籍貫、膚色、臉型、身高,通過與本人比對防止冒名頂替。
這一制度在實際中嚴格執行,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記載,商鞅逃亡時因無法提供合法身份證明(無驗),竟被旅店拒絕收留,可見其普及性與嚴肅性。同時,秦簡《封診式·穴盜》中已提及對現場“手跡”(手印)的勘驗,為后續結合面部特征的認證方式奠定基礎。
發展與場景拓展(漢至唐)
漢代:通關核驗的規范化
漢代將人臉核驗納入城關管理核心流程,官吏會對照文書記錄,逐一核對進出人員的籍貫、身高、面貌特征等信息,通過人工比對保障通行安全,形成成熟的“文書+人臉”核驗模式。
唐代:商業與緝捕的雙重應用
- 商業防偽:商人在交易契約中不僅會按手印,還會簡單勾勒交易方的面部特征(如額頭黑痣等),遇糾紛時可通過銅鏡比對人臉與契約記錄辨認真偽,且唐律明確指紋與面部特征記錄具備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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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罪犯緝捕:官府推出“畫影圖形”的通緝方式,雖畫像因依賴目擊者描述而較為抽象,但會附帶“國字臉、濃眉大眼”等面部特征文字說明,配合“懸賞百金”的激勵與“保甲制度”的全民監視,形成高效緝捕網絡。
大規模應用與體系成熟(隋至宋)
隋朝:戶籍管理的“大索貌閱”
隋文帝為整頓戶籍、杜絕賦稅流失,推行“大索貌閱”制度,組織官吏逐戶核對戶籍上的年齡、體貌特征與本人是否相符,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大規模將“人臉認證”應用于國家人口治理的舉措。
宋代:畫像技術的細化
宋代出現了對臉型的系統分類,畫師王鐸在《寫像秘訣》中提出“八格”理論,用八個漢字對應不同臉型,使面部特征描述更具標準化,為“畫影圖形”提供了技術支撐。當時通緝令已能通過面部關鍵特征(如“一臉橫肉”)輔助識別罪犯,雖精度有限,卻能有效啟動社會排查機制。
特殊案例與本質
北齊蘭陵王高長恭因容貌俊美,出征時需戴面具隱藏身份,而祁山一役中取下面具后,守軍通過其獨特相貌認出身份并開城迎接,成為古代“以貌識人”的特殊“刷臉”案例。
這些古代“人臉認證”本質是人工主導的特征比對系統,雖無現代技術的精準與便捷,卻通過“記錄-核驗-社會監督”的閉環,在人口管理、安全防護等領域發揮了關鍵作用,彰顯了古人在身份識別中的管理智慧。